重磅!广西乡村医生新政策出台!明确待遇、考核等问题!
乡村医生是农民的健康守护者。
广西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出台,
明确了乡村医生准入条件、待遇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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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有29条,围绕服务与规范管理这一理念,在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多渠道规范乡村医生从业方面,提出了许多契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规定。《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政府各部门职责,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从业管理工作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是我区实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完善和补充,为我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潘东就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和《办法》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麦家志就贯彻实施《办法》作了部署讲话。
▲发布会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法制处处长黄明瑞主持。
据介绍,我区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的从业管理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是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乡村医生队伍不断发展。
三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通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等措施,全区90.26%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
▲网络配图
但是,
受历史原因和我区经济发展
等因素影响,
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因此,制定《办法》十分必要。
《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起来看看!
只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乡村医生证书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向拟从业的村卫生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卫生室执业。
《办法》所称村卫生室包括政府办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村卫生室。政府办村卫生室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非政府办村卫生室是指政府以外的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立的村卫生室。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同时,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明确乡村医生的准入和退出门槛,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确保乡村医生享受应得的权益;加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抓实乡村医生在各项工作中的责任义务,逐步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尽快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办法》保障了乡村医生的合法利益,
有利于保持农村卫生队伍的稳定,
保证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和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有人承担,
有助于解决农村居民
“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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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自治区卫生计生委